1. 2月6日,在美国和肯尼亚贸易和投资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后,特朗普宣布美国将计划与肯尼亚签署贸易协定。美国与肯尼亚的贸易额约为每年10亿美元。2019年1月至11月间,美国向肯尼亚出口的小麦达2700万美元。此外,由于食品服务业的扩张,肯尼亚对于小麦的需求在未来几年还将大幅增长。
(USTR)
2. 2月7日,ICSID发布《ICISD受案情况统计报告:2020年第一期》,其主要内容包括:(1)2019年共有39个案件在ICSID注册,与2018年持平。其中大部分案件(35个)是根据《ICSID公约》仲裁规则提起的,3个案件是根据《ICSID附加便利规则》提起的,1个案件是根据《ICSID公约》调解规则提起的。(2)在其他仲裁规则下进行的投资仲裁案件对ICSID的服务需求持续增长。2019年间,ICSID为18个非ICSID规则下进行的案件提供了服务,其中13个案件是根据UNCITRAL仲裁规则进行的。(3)仲裁案件的结果在东道国和投资者间基本持衡。做出裁决的案件中,约55%的案件中仲裁庭全部或部分支持了投资者的主张,31%驳回投资者的主张,10%以无管辖权驳回投资者起诉,4%以明显缺少法律依据驳回起诉。(4)在和解或终止/中止的案件中,62%的案件是在双方当事人要求下和解的,12.5%的案件是根据一方当事人要求终止/中止的,12.5%的案件根据当事人要求在和解协议的基础上做出了裁决,12.5%的案件由于没有预付费用而终止/中止。(5)2019年受理的案件中,26%涉及来自南美的国家,18%涉及来自中东和北非的国家,16%涉及东欧和中亚国家,15%涉及撒哈拉非洲,10%涉及西欧,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东亚和南亚地区、太平洋地区和北美洲地区的国家各占5%。(6)大部分的新受理案件涉及石油、天然气和采矿业,电力和其他能源业,其各占2019年受理案件的26%;随后是建筑业,占15%;交通运输业,占8%;金融业、信息和通讯业,各占5%;农业、渔业和林业,占2.5%;水资源、卫生和防洪业,占2.5%;除上述外其他产业共占10%。(7)2019年受理的案件中,62%是根据双边投资条约提起的,12%是根据《能源宪章条约》提起的,10%是根据投资合同提起的,剩余16%是根据其他条约提起的。有关《ICISD受案情况统计报告:2020年第一期》的详细内容,参见https://icsid.worldbank.org/en/Documents/resources/The%20ICSID%20Caseload%20Statistics%202020-1%20Edition-ENG.pdf。
(ICSID)
3. 2月10-14日,《欧盟-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第六轮谈判在堪培拉举行。本次谈判中,22个工作组和小组几乎覆盖了协定的所有议题。双方对于协定不同章节的文本建议及其评价意见进行了商讨,对于潜在的概念和实践、协定与其他国际协定的关系(在存在冲突时)、协定与不同层级的政府的关系作出了一一阐明。此外,双方还开始对于不存在分歧的文本达成一致。双方商定第七轮谈判暂定于2020年5月举行。有关《欧盟-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第六轮谈判的谈判报告,参见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20/february/tradoc_158656.pdf。
(European Commission)
4. 2月13日,美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正式生效。2018年8月,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通过FIRRMA法案,以求扩大CFIUS对外国投资的审查范围并修改审查程序。经过漫长的试行及征求意见过程,条例的正式版本于今年年初出炉。条例分为两个单独的条例,第一个条例涉及常规投资,第二个条例涉及房地产交易。据外国媒体报道称,该法案的设立主要出于担心中国利益集团收购美国公司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条例扩大了CFIUS对外国投资的审查范围。尤其在关键技术方面,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和出现的技术,CFIUS条例的正式版本没有列明关键技术的完整清单,而是根据商务部的出口管制技术清单来定义关键技术的范围。被包含的关键技术包括美国军需品清单(USML),商业管制清单(CCL)上的某些项目以及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识别和管制的新兴与基础技术等。同时,条例也将2018年关键技术试点计划中提到的27个敏感行业作为附录列出,具体清单可见“美国财政部:27类关键技术限制中国投资”。条例还规定,涉及以下外国投资时,交易方在交易时需提交强制性声明,并附上交易信息:交易涉及“关键技术”;外国投资者在涉及“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敏感个人数据”的美国业务上持有重大权益,而外国政府持有该外国投资者重大权益。此外,美国选择了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英国作为“例外国家”,即这些国家的投资者在美国的投资将不属于管辖投资。
(中国贸易报)
5. 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2020年1月全国吸收外资情况。2020年1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485家,实际使用外资87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折126.8亿美元,同比增长2.2%,未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基本上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平稳增长势头。主要投资来源地中,新加坡、韩国、日本投资同比增长40.6%、157.1%和50.2%;“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1.3%和44.8%。
(商务部)
6. 2月18日,荷兰海牙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维持海牙常设仲裁院仲裁庭的裁决,判决俄罗斯赔偿尤科斯石油公司前股东500多亿美元,从而使这起有史以来赔偿金额最大的国际仲裁案再掀波澜。在2014年,海牙常设仲裁院仲裁庭认定,俄罗斯通过向尤科斯公司提出巨额税务索赔夺取了对尤科斯公司的控制权,违反了《能源宪章条约》项下的条约义务,因此判令俄政府需赔偿尤科斯公司股东500多亿美元。2016年,海牙地方法院认定仲裁庭没有管辖权,撤销了该裁决。海牙上诉法院撤销了海牙地方法院的裁决后,俄罗斯表示还将继续向荷兰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进一步撤销上诉法院的判决。
(IA Reporter)
7. 2月19日,英国最高法院就Micula v. Romania (1)一案仲裁裁决的执行作出判决,认定欧盟法并不禁止《ICSID公约》下作出的投资仲裁裁决的执行,最终支持了该仲裁裁决。这也标志着这一长达三年的仲裁裁决执行之争告一段落。2013年,ICSID仲裁庭就Micula v. Romania (1)一案作出裁决,认定罗马尼亚违反了《瑞典-罗马尼亚双边投资协定》下的义务,使瑞典投资者造成了损失,判决罗马尼亚补偿投资者约3.3亿美元。2018年,英国上诉法院确认了一个低级法院作出的判决,即中止Micula v. Romania (1)一案仲裁裁决的执行,以等待欧洲联盟总法院(GCEU)就特定的国家援助程序作出判决。在GCEU的程序中,欧委会主张,其命令罗马尼亚不执行仲裁裁决下的补偿义务的理由是,这种赔偿将构成欧盟法下的非法国家援助。英国最高法院认为,中止执行裁决的判决将与英国在《ICSID公约》第54条下的义务相冲突,因此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
(IA Reporter)
8. 2月20日,据IA Reporter报道,一家由中资控股的金矿公司Ecuagoldmining就其金矿开采项目被冻结而导致的投资争端向厄瓜多尔政府发出启动争端解决程序通知。Ecuagoldmining是由中国庄胜矿产资源集团(Junefield Mineral Resources)和湖南黄金股份(Hunan Gold Group)持股的厄瓜多尔公司,旨在运营位于厄瓜多尔南部的Rio Blanco金矿。Rio Blanco项目自开始运营以来,一直遭到当地社区的反对。根据社区组织的诉求,当地法院于2018年判决Ecuagoldmining公司暂停其采矿活动。2019年10月,双方的矛盾演变为暴力冲突,一位纵火者袭击了Rio Blanco的营地。针对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目前仍在厄瓜多尔宪法法院审理中。据报道,中国投资者要求4.8亿美元的损失赔偿。厄瓜多尔矿业部部长近日宣布,投资者已于2020年1月根据中厄双边投资条约提交了一份启动争端解决程序的通知,从而首先开启了该条约规定的为期6个月的谈判期。根据中厄双边投资条约规定,因投资产生的争端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如在正式提交请求的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端,根据缔约任何一方的要求,可将争端提交专设仲裁庭,但这只适用于涉及征收补偿款额的争议。
(IA Reporter)
9. 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谈2020年1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2020年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7个国家和地区的1117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575.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7%(折合83.2亿美元,同比下降9.5%)。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08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2%(折合156.5亿美元,同比增长71%)。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9万人,1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97.2万人。2020年1月,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合作较快增长。1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7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5.9亿美元,同比增长19.5%。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92.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9%,同比增长123.5%。二是对外投资结构持续多元。1月,对外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和采矿业等传统投资领域,占比分别为39.9%、14.9%、10.2%和9%。流向第三产业65.1亿美元,同比增长4.3%,占比78.3%。三是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大项目增多。1月,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52个,合同总额140.6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9.8%。其中,上亿美元项目31个,较上年同期增加18个,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建设、电力工程建设和石油化工等领域。
(商务部)
10. 2月28日,ICSID发布《工作文件四:ICSID规则修订文本建议》,对2019年8月发布《工作文件三》后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汇报,包括截止2020年2月27日ICSID所收到的书面意见以及2019年11月ICSID成员国举行的讨论会中所交换的反馈意见。与《工作文件三》相比《工作文件四》的变化较少,这说明在修订过程中各方的共识逐渐增加。《工作文件四》并未提出新的概念,其最大变化主要在于语言和结构,但也相对较少。有关《工作文件四:ICSID规则修订文本建议》的详细内容,参见https://icsid.worldbank.org/en/Documents/WP_4_Vol_1_En.pdf。
(ICSID)
编译:冯韵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