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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条约与仲裁月报 | 2019年第9期(总第61期)

日期:2019-10-19 点击数: 来源:

1. 9月1日,《加拿大-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CIFTA)升级版正式生效。根据升级版的CIFTA规定,以色列将在对加拿大的食品贸易领域(包括谷物制品、新鲜蔬菜和水果、红酒等)享受零关税或更低关税待遇,而加拿大将在对以色列出口的农产品、农副食品和渔业产品领域享受零关税待遇。CIFTA于1997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生效期间消除了加拿大和以色列间所有工业产品和部分农业、渔业产品的关税。CIFTA升级版谈判始于2014年1月,历经四年于2018年5月签署。升级版的协定中加入了七个新的章节,以扩展协定范围至目前新出现的或正在出现的贸易议题,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劳工、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贸易的技术壁垒、环境和贸易便利化。升级版的CIFTA是目前世界上最开放的贸易协定,其纳入了承认女性权利条款和贸易中性别平等条款。此外,升级版协定还对于一些旧的条款进行了更新,例如争端解决条款、组织条款、货物的市场准入条款和原产地规则等。

(Bilaterals.org)


2. 9月3日,Michael and Lisa Ballantine v. Dominican Republic一案仲裁庭作出裁决,认定原告的主要的、有效的国籍是多米尼加而非美国,因此根据《多米尼加-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DR-CAFTA)仲裁庭对该案无管辖权。本案的原告Michael and Lisa Ballantine具有美国和多米尼加双重国籍。2014年,原告根据DR-CAFTA启动UNCITRAL仲裁程序,其主张多米尼加共和国拒绝批准其房地产风险投资项目Jamaca de Dios的环境许可的行为破坏了其在DR-CAFTA下的投资权利。本案仲裁庭认为,原告的主要的、有效的国籍是多米尼加而并非美国,因此根据DR-CAFTA第10.28条规定其无权提起投资仲裁。这也是投资仲裁庭首次对于条约中偶尔出现的(尤其是近期的美国贸易和投资条约)“主要的、有效的国籍”标准要求作出裁定。

(IA Reporter)


3. 9月9-12日,中国-挪威自由贸易协定第16轮谈判在武汉举行。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环境、法律议题、争端解决、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机构条款等相关议题展开磋商,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商务部)


4. 9月12日,中国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简称《公报》),正式公布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公报》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特点、中国对主要经济体的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者构成、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地区和行业分布、综合统计数据等六个部分介绍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情况。《公报》显示,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稳居全球前三,占比皆创新高。二是投资覆盖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投资存量相对集中。三是投资行业分布广泛,门类齐全,六大行业存量规模超千亿美元。四是地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逆势上扬,非公经济控股主体对外投资占比提升。五是境外企业对东道国税收和就业贡献明显,对外投资双赢效果显著。

(商务部)


5. 9月13日,据马来西亚媒体The Malaysian Reserve报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缔约国日前一致决定,搁置在协议中纳入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ISDS)。此举毫无疑问将加速谈判进程,促进RCEP协定在年底前达成。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MITI)部长Datuk Darell Leiking指出,虽然RCEP缔约国决定搁置ISDS,但是这一议题很有可能在协定批准后两年内被再次提出,“一旦协定在两年内生效,缔约国将重新对其进行审视,并再次考虑是否纳入ISDS。但是,这仍需要所有缔约国达成一致。就目前而言,RCEP中将不会纳入ISDS。”Darell部长还认为,也许未等协定生效ISDS议题就会重回RCEP成员国的谈判桌。

(The Malaysian Reserve)


6. 9月17日,马尔代夫交存了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文书。《纽约公约》将于2019年12月16日对马尔代夫生效。至此,《纽约公约》缔约国总数达到161个。

(UNCITRAL)


7. 9月23-24日,中欧投资协定第二十三轮谈判在北京举行。本轮谈判中,双方进一步对于金融服务、资本流动和国民待遇等问题进行谈判,并对于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诸如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相当长时间的讨论,最终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在可持续发展议题上双方继续交换了意见,尤其是再投资和环境问题的诸多方面。有关中欧投资协定第二十三轮谈判的详细情况,参见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docs/2019/september/tradoc_158373.pdf

(European Commission、商务部)


8. 9月24日,巴黎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决定中止根据能源宪章条约(ECT)在UNCITRAL下作出的Energoalians v. Moldova(现为Komstroy v. Moldova)一案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以等待欧洲法院(CJEU)对于ECT的条约解释。2013年,乌克兰投资者Energoalians在对摩尔多瓦的投资仲裁中胜诉并获得了约4900万美元补偿的裁决。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裁决是根据两个边裁的意见作出的,首席仲裁员Dominic Pellew持反对意见,其认为原告对摩尔多瓦国有能源运营商的金钱主张并不构成ECT下的投资。2016年,Dominic Pellew的意见似乎得到了巴黎上诉法院的充分证明,该法院以仲裁庭无管辖权为理由撤销了本案的裁决。然而,巴黎上诉法院的判决于2018年被法国最高法院推翻,最高法院并不认同巴黎上诉法院的观点,即“作出贡献”(contribution)是构成ECT下的一项投资的必须标准。随后该案又被发回巴黎上诉法院重审。巴黎上诉法院认为,判定Komstroy的行为(从注册于英属维京群岛的第三方购买了摩尔多瓦国有企业的外债)是否构成ECT下的投资需要对ECT的第1(6)条(“投资”的定义)和第26(1)条(规定仲裁庭对何种争议具有管辖权)进行条约解释。被诉方摩尔多瓦提出,除撤销仲裁裁决外,还可中止撤销程序并将ECT的解释问题交由CJEU发表意见。巴黎上诉法院接纳了这一建议,在认定CJEU对ECT具有解释权后,法院向其提出了以下三个问题:(1)ECT第1(6)条是否可以解释为,根据电力销售合同获得一项金钱主张的投资者,虽并未在东道国“作出贡献”,但仍符合“投资”定义?(2) ECT第26(1)条是否可以解释为,从ECT效力范围外的领土的实体所获得的金钱主张是否仍符合“投资”定义?(3)ECT第26(1)条是否可以解释为,在一国边境销售电力的行为仍符合在东道国“领土内”的投资,即使投资者除此之外未在东道国再作出任何投资行为?目前该案撤销程序已经中止,等待CJEU的意见后再做判决。

(IA Reporter)


9. 9月2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第十八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举行。各方深入讨论了区域经济合作的现状和前景,强调了在贸易投资、交通物流、旅游、农业、工业、能源、信息通信技术、区域发展、科技、生态环保等领域加强协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草案,拟作为2020年-2035年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在新时代取得新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指导文件。会议还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数字化时代发展偏远和农村地区的合作构想》草案和《上海合作组织经济智库联盟章程》草案,为区域经济合作开辟了新的领域。上述文件将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十八次总理会议的主要经贸成果,提交总理会议批准。会上,各方均表示,对新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高度重视,决心携手积极落实,采取切实行动,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早日取得新成效。各方强调,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维护世贸组织在全球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支持对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

(商务部)


10. 9月30日,UNCTAD更新其“投资争端解决导航”(Investment Dispute Settlement Navigator)数据库,目前该数据库信息已更新至2019年7月31日。根据本次更新:(1)2019年前7个月间,已知投资者根据国际投资协定(IIAs)共提起至少31个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ISDS)案件;2018年已知的案件根据最新公布的信息调整为76个,而更早些年间的未公布案件也逐渐公开;截止2019年7月31日,已知ISDS案件数量达到983个(由于一些案件完全保密,实际的案件数量可能更高)。(2)2019年前7个月的ISDS案件共针对25个国家提起,其中20个案件的被诉方是发展中经济体、7个案件的被诉方是转型经济体、4个案件的被诉方是发达经济体。(3)发达国家投资者提起的案件最多,为21个,其中又以英美投资者提起的案件数量最多,分别为5个和3个。(4)2019年前7个月的案件中,有70%是根据20世纪90年代或更早时间签订的IIAs提起的(22个案件),剩余的9个案件是根据2000至2010年签订的条约提起的;被引用最多的条约为1994年签署的《能源宪章条约》(3个案件),其次是1992年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1981年签署的《伊斯兰会议组织会员国之间投资促进、保护和担保协定》(分别为2个案件)。根据能源宪章条约提起的3个案件中,有两个都是欧盟内部国家投资争端。

(UNCTAD)


编译:冯韵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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