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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海乐诉中国案观察:仲裁庭第五号程序令解读
编者按:近日,ICSID公开了德国海乐·西亚泽有限公司诉中国政府一案的第三号、第四号和第五号程序令,分别对分步仲裁、修改仲裁请求和文件提交做出了裁定。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团队对这三份程序令进行了详细解读,本公众号已发布对第三号和第四号程序令的解读。本期推送的是针对第五号程序令的分析。 一、程序背景 2018年3月9日,仲裁庭针对该案做出了第一号程序令,对仲裁程序作出了规定
聚焦ISDS | UNCITRAL和ISDS改革:分裂的西方以及其他国家间的斗争
本文系Anthea Roberts、Taylor St. John于2019年4月30日发表于EJIL Talk系列博文之一,访问原博客请点击文末链接。 我们可以将UNCITRAL关于ISDS改革的辩论看作一个真实世界的实验室,从中观察不同国家的国家利益和政策的变化,以及各国地缘政治权重和结盟情况的转变。作为透明度承诺的一部分,UNCITRAL允许大量观察员参与会议,并对辩论进行记录。这种透明度
COVID-19与东道国国际投资仲裁抗辩:路径与对策
Covid-19目前已造成全球范围内200多万人感染,世界各国采取的疫情应对措施也不断升级,例如居家隔离、交通管制、关闭非必要公共场所、限制国际航班流量、封城,甚至关闭边境等一系列措施予以应对,但全球疫情发展很可能仅仅只是刚刚开始,还远未结束。面对此次前所未有的全球性公共健康危机,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各国国内疫情管控也将在较长时间内成为常态。与此同时,各国相关管控措施很可能已对境内的外国投资
德国海乐诉中国案观察:仲裁庭第三号程序令解读
编者按:近日,ICSID公开了德国海乐·西亚泽有限公司诉中国政府一案的第三号、第四号和第五号程序令,分别对分步仲裁、修改仲裁请求和提交相关文件做出了裁定。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团队对这三份程序令进行了详细解读,将陆续呈现给读者。本期推送的是针对第三号程序令的分析。 2017年6月21日,德国海乐·西亚泽有限公司根据《中德双边投资协定》(《中德BIT》)在ICISD提起针对中国
国际投资条约与仲裁月报 | 2020年第4期(总第67期)
1. 4月2日,UNCTAD发布新一期《投资政策观察》,梳理了新冠肺炎期间各国为应对经济下滑而采取的政策措施。报告显示,新冠肺炎蔓延全球期间,各国采取的应对措施并不相同,包括支持投资者和国内经济发展的一般措施和保护关键国内基础建设和产业部门的政策(尤其是在健康领域)。在国际层面,G20和G7的发达经济体已经发表声明支持投资和全球产业链。据预计,新冠肺炎疫情将在未来对投资政策制定产生持续影响。报告
国际投资条约与仲裁月报 | 2019年第5期(总第57期)
1. 5月1日,《智利-阿根廷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该协定将作为《智利-阿根廷经济互补协议》的补充。《智利-阿根廷经济互补协议》已生效逾20年,并已经在货物贸易领域实现零关税。新的自由贸易协定纳入了若干现代规则,包括投资、服务、政府采购、电信以及电子商务等。此外,该协定还对于技术、卫生和植物卫生条款以及目前的关税程序等条款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并还纳入了关于环境、劳工、性别、中小企业、合作与竞争
国际投资条约与仲裁月报 | 2019年第6期(总第58期)
1. 6月7日,欧委会发布第4轮欧盟-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报告。本轮谈判于5月13-17日在新西兰举行,谈判中双方对于协定的大部分议题进行了商讨,包括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标准、公共采购等。在投资领域,双方对于投资自由化条款进行了建设性的讨论,尤其是范围、定义、非歧视待遇、禁止业绩要求和不符措施等。有关第四轮欧盟-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http
国际投资条约与仲裁月报 | 2019年第7期(总第59期)
1. 6月25日-7月3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26轮谈判在澳大利亚举行。各方在召开贸易谈判委员会(TNC)全体会议的同时,并行举行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法律与机制等相关工作组会议。各方重申了2018年第2次RCEP领导人会议关于决心年内结束谈判的共识,并按照2019年3月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谈判进程
聚焦ISDS改革 | 仲裁员行为守则建议系列(一):仲裁员的披露义务
编者按:近年来,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为代表的国际机构和仲裁机构正在针对投资人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投资争端解决,ISDS)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包括对于维持现有制度和进行结构改革的讨论,其中核心问题是如何保持裁判者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增强投资仲裁裁决的一致性和可预见性。 在考虑各个可能的改革选项的同时,UNCITRAL和ICSID已经开始
聚焦ISDS | 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投资者-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一个灵活框架的...
本文系Anthea Roberts、Taylor St. John于2019年10月24日发表于EJIL Talk系列博文之一,访问原博客请点击文末链接。 在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会)会议上,各国走出了渐进式改革与系统性改革派两大阵营的僵局。他们一致同意,希望进行系统性改革,但是对于改革所含的事项以及优先项,具有不同的看法。从广义上看,一致的同意似乎集中在三个主要领域的改革:更新部分程序规则